通用专项法律事务代理合同
专项法律事务代理合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之原则,经由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并履行。 第二条 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应遵守法律规定。 第三条 律师履行本合同义务应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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