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调解领导小组(三)

矛盾纠纷调解领导小组 矛盾纠纷调解室工作制度 一、疑难矛盾纠纷移交呈报制度 1、健全信息网络,及时搞好信息收集工作,对重大矛盾纠纷隐患及突发性事件和群体事件,应立即向乡镇领导汇报

矛盾纠纷调解领导小组 矛盾纠纷调解室工作制度 一、疑难矛盾纠纷移交呈报制度 1、健全信息网络,及时搞好信息收集工作,对重大矛盾纠 纷隐患及突发性事件和群体事件,应立即向乡镇领导汇报。 2、对疑难矛盾纠纷及时向乡镇领导和市司法局汇报,召开 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调解联席会议,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二、民间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集中排查制度 1、健全调解信息员队伍,在村民小组、自然村每十户配备 一名信息联络员。 2、采取经常摸排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预测预防。 每季度召开一次不安定因素分析摸排会。 3、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有隐患,落实责任人。对突出的 问题及时向乡镇(街道)领导汇报。 三、矛盾纠纷调处回访制度 1、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 绳。 2、调解矛盾纠纷实行所长负责制,各司法员负责联系一个 调解点。 3、一般民间矛盾纠纷应在受理后一个月内调解终结, 12 第页共页 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 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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