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协议书

转让协议书福清市龙田镇东壁岛山利村前山余传钦养猪场(系上半场)原由陈旺弟入股投资人民币肆拾万元整。现因陈旺弟故传承其子陈健接任管理,陈健决定将此养猪场事业的所有应份股份肆拾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东壁岛山利村

转让协议书 福清市龙田镇东壁岛山利村前山余传钦养猪场(系上半 场)原由陈旺弟入股投资人民币肆拾万元整。现因陈旺弟故 传承其子陈健接任管理,陈健决定将此养猪场事业的所有应 份股份肆拾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东壁岛山利村余学建接任。特 立协议事项列下: (一)转让给余学建应付给陈健股金人民币肆拾万元。 (二)原陈旺弟及其子陈健以前一切存有债权债务,与 接让者余学建无关。 (三)今后养猪场的一切和土地需要复耕与陈健无关。 (四)本协议壹式两份各执一份为据。 (五)双方立下协议后,任何情况双方均不得反悔或无 理取闹。 (六)双方签字后即有法律生效。 立协议人双方签字手印: 见证人: 20XX126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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