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突击花钱财政监督须法治化

规范突击花钱财政监督须法治化长江商消息 张克 近年来,每到年终岁末政府突击花钱的现象就引发各方的质疑和忧虑。所谓突击花钱实际上是指预算年度末期,面对未执行完毕的预算拨款,各级政府可能会在年底突击将所剩

规范突击花钱财政监督须法治化 长江商消息 张克 近年来,每到年终岁末政府突击花钱的现象就引发各方的质疑和忧虑。所谓突 击花钱实际上是指预算年度末期,面对未执行完毕的预算拨款,各级政府可能会在 年底突击将所剩余的全部预算花出去。财政部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2月份还未 执行完毕的预算为2.4万亿元,约占全年总支出额的17.86%. 虽然年底突击花钱被诟病已久,但治理起来面临许多难题。除了因为预算项目 执行中的不可预见性,影响了预算资金支出的进度外,突击花钱最主要的原因在于 预算审批上的时间差。我国财政预算实行历年制,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止。然而,财政部提请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预算草案的时间却在每年3月“两会”开 幕之时,中央各部委、各单位收到经国务院批复的预算时已经是5月甚至更晚。长 达半年时间里政府预算支出处于“裸奔”状态,主要依照上年度同期的数额参照执 行,必然导致预算年度前期预算执行谨小慎微,后半年突击花钱。 况且,我国采取的是一种渐进主义主导的基数预算,以上年度基数为基础增加 或者削减预算,在财政收入高速增长的背景下,这些年来预算支出也随之水涨船 高。在预算年度末,没有用完的预算授权即被取消,未花掉的预算拨款不能结转到 下年使用,而是由财政部收回。这是对资金节约的一种负向激励,助长了突击花钱 风气。 严格来说,政府年底突击花钱未必定然违反财经法律,但却暴露出了预算治理 能力不足和潜在的违法风险。当前施行的财政年度拨款制度是粗线条的管理方式, 较为理想的改革思路是逐步改为半年、季度拨款制。而这种预算支出细化操作的基 础是能够对财政支出的宏观经济影响作出准确预测,加强预算调节经济运行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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