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保密管理规定
学院保密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保护学院重要信息资产,确保学院正常教学、科研和行政活动的顺利进行,规范学院保密管理行为,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和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学院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保护学院重要信息 资产,确保学院正常教学、科研和行政活动的顺利进行,规范学 院保密管理行为,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和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院各级行政组织、各类教务、教学、科研机构和相 关单位,及所有在学院任职或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保密管理工作原则:依法、合规、综合治理、风险管 理、全员参与。 第四条 学院保密工作由学校保密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保密 委员会设在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任职单位,负责学院保密工作的领 导和协调,落实学院保密工作的总体要求。 第五条 学院保密委员会对保密工作实施分级负责制,层层设 立保密管理机构和岗位,明确各级保密责任和任务,并加强保密 教育、培训和宣传。 第六条 学院保密工作必须遵循统一领导、综合治理、责任倒 查和风险防控的原则,做到保密责任到人、风险控制到位、违法 违规严肃处理。 第七条 学院保密工作需要与学院相关各方面工作协同配合、 互通有无,共同维护学院的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 第二章 保密工作组织体系 第1 页共 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