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条例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北京邮电大学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条例(试行)教文[2001J0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提高教学质量,规范项目管理, 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学校定期(一般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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