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的内涵与利弊
土地流转的内涵与利弊 一、土地流转的内涵 土地功能或用途的流转包括农用地内部的土地功能流转、农用地与非农用地之间的流转、非农用地之间的土地功能流转。 土地权利的流转是指权利主体的土地权利全部或部分地从
土地流转的内涵与利弊 一、土地流转的内涵 土地功能或用途的流转包括农用地内部的土地功能流转、农用地与非农用地 之间的流转、非农用地之间的土地功能流转。 土地权利的流转是指权利主体的土地权利全部或部分地从一个主体转移给其 他主体的行为。土地权利的流转,首先是指土地所有权的流转。在我国,例如国家征 用土地,致使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家所有土地。再如,土地所有权的互换等。土 地权利的流转,在我国更多地表现为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可以以 土地转出方是否为所有权人(或者其代表)为标准,分为使用权的初次流转和使用权 的再次流转。如权利转出方为土地所有权人(或其代表)的,其转移土地使用权称为 使用权的初次流转,如权利转出方为土地使用者的,其转移土地使用权为使用权的再 次流转。 土地使用权初次流转,以权利的转出者与接受者是在一个组织之内,还是不在 一个组织之内,可以再划分为初次内部流转和初次外部流转。前者为初次内部流转, 后者为初次外部流转。在我国,国家往往对初次内部流转和初次外部流转制定不同 的政策,如现阶段对农村承包土地的流转,在本组织内流转往往不需要批准,反之则 不然。 在土地使用权初次流转之后,如土地使用权人为了一定的目的,将其取得的土 地使用权再转移给他人,可称为土地使用权的再次流转。在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再次 流转,还可以划分为土地使用权再次内部流转(如在本组织内部转包、转让等)和再 次外部流转(如将土地使用权转给本级织之外的人耕作等)。 总体而言,土地权利的流转是指土地产权在主体之间的变更,它包括土地权利 在不同所有制之间、不同组织(团体)和个人之间的变更。土地功能或用途的流转包 括农用地内部的土地功能流转、农用地与非农用地之间的流转、非农用地之间的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