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税收法芍贫雀攀朗诵版[新版]
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税收法芍贫雀攀朗诵版[新版]第 三 章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节 税收与税法概述 一、税法法律关系的三个构成要素 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 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
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税收法芍贫雀攀朗诵版[新版] 第三 章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节 税收与税法概述 一、税法法律关系的三个构成要素 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 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即税收 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分为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 (1)征税主体。征税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征税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即 税务行政执法机关。包括各级税务机关、海关等。 (2)纳税主体。纳税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中负有纳税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包括 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对这种权利主体的确定,我国采取属地兼属人原则,即 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无国籍人等,凡在中国境内有所得来源的,都是 我国税收法律关系的纳税主体。 2.税收法律关系客体 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影 响和作用的客观对象。 3.税收法律关系内容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所享受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这 是税收法律 关系中最实质的内容,也是税法的灵魂。 二、税收法律的制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税收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拥有税收立法权,还可以授权国务院公布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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