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颁布日期:1991-04-14 执行日期:1991-10-01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为贯彻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颁布日期:1991-04-14 执行日期:1991-10-01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 件”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 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化学工业的发 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凡化工企业(包括化学矿山、化工机械、化工基建施工单 位)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3条 企业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 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4条 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 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5条 企业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 部委的各有关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6条 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7条 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 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第8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 全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 第二节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