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上墙制度. (4)
合作社上墙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对安全生产统一领导,下设安全科,负责日常业务。安全科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各项目经理部也必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管理人员及各
合作社上墙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对安全生产统一领导,下设安全科,负责日常业务。 安全科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各项目经理部也必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管理人员及 各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 作。 三、各项目经理部必须配备1—2名思想好、懂业务的专职 安全员,对配备的专职安全员要保持相对稳定。项目部下属的班 组也要根据各自的情况设置安全人员。 四、各级安全领导机构要建立例会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 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中的突出问题。 五、所有生产班组均应设兼职安全员,并在班组的领导下, 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1页 共 15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