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提高农村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保障农村居民的健康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第二条 本工作制度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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