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出差报销标准
销售人员出差报销标准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公司,严格执行财务,统一费用报销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下属各公司、各分公司及分支机构和
销售人员出差报销标准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公司,严格执行财务,统一费用报销标 准,参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下属各公司、各分公司及分支机构和 派出机构。 第二章出差规定 第三条因工作需要,按领导指派到异地工作发生差旅费和生活补助 费,执行本规定。财务部是本规定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监视 实施。 第四条员工出差必须事前填写“出差派遣单”,注明出差地点、事 由、行程、时段等,由部门经理、综合管理经理签字,经主管领导 批示前方能借款出行。受遣出差的员工,出差时间超过三天的,还 应经本公司总经理批准。出差申请单交行政部存查,员工出差完毕 后,应及时回公司报到,并填写“出差派遣单”的情况栏目,凭员 工所在部门(金税公司还应由客户中心)、行政部签署认可意见, 方可凭此表附其它票据到财务部据实报销,冲抵借款。 未填制“出差派遣单”的,财务中心一律不得给予报账。 第五条 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车费据实报销,其他费用实行包干方 法,按以下标准报销: 1、普通员工,省内出差为60元/天;省外出差为80元/天。 2、部门经理级别,在普通员工报销基准上上浮20元/天。 3、前往省会城市出差的,在上列标准根底上上浮20元/天。 3、特殊指派或特别批准的情况,由总经理在出差登记表上批示载 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