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人应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居间人应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居间人应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997年7月14日,杨某(货主)委托某县安通服务部业主王某联系货车往山东郯城发运大豆。7月17日,王某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找到空车配货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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