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上的人格
- 一、人和人格的概念 - homo——生物学意义上的人,不一定是权利义务的主体;caput——原意为头颅或书籍的一章,户籍登记时每一家长于登记册中占有一章,家属列其名下,逐渐被
罗马法上的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