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中心各项制度
综治中心各项制度 **区综治中心各项制度 议事协调制度 1、议事协商机制。本中心建立半月一次的工作例会(联席会议),会议由综治中心主任主持,受主任委托也可由综治中心副主任主持。政法、公安、司法、信访、
综治中心各项制度 **区综治中心各项制度 议事协调制度 1、议事协商机制。本中心建立 半月一次的工作例会(联席会议),会议由综治中心主任主持,受主 任委托也可由综治中心副主任主持。政法、公安、司法、信访、民 政、安监、交通、教育、卫计等部门,视情况参加。 2、议事协商内容。听取辖区治安形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 服务管理、校园周边治安、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专题汇报和其他情况汇 报,集中分析研究、梳理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议事协商纪要。每次例会过程中,明确专人做好会议签到和记录, 就协商过程中形成 ___、建议、要求等形成专题会议纪要,视情况上 报相关部门,下发参会相关单位执行,抓好落实,并于下次议事前听 取落实情况汇报,形成一件一件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协作配合制度 综治中心的各派驻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充分发 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派驻单位工作人员 原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派驻工作期间自觉接受和服从综治中心的领 导、指挥、管理、调度和协调。综治中心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建立 组团管理服务制度,整合工作力量,由专业技术人员和职能部门人员 组成的综合性服务管理团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点对点、面 对面服务。对综治中心难以处理的问题,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协调 解决。 首问责任制度 1、遇到矛盾纠纷、突发案(事)件和群众来访时,中心 在岗接洽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应第一时间登记备案,协调解决问 题,及时分流交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