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 令第22号《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
第22号新修订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6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
安监总局 令第22号《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