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务管理员工身份保证金处理办法
勤务管理员工身份保证金处理办法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就职时,除应办理员工保证书投保信用保险外,另应依本办法缴存身份保证金。第二条员工应缴存的身份保证金,其金额如下:(一)总经理、副总经理:10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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