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构建民法的错误体制论文
重新构建民法的错误体制论文 重新构建民法的错误体制论文预读: 摘要:最新杂志:航天医学与医学工程蚕业科学理论学习与探索外国语南亚研究季刊冰川冻土机械科学与技术吉林农业大学学报寻根稀有金属与硬质合金仪器
重新构建民法的错误体制论文 :: 重新构建民法的错误体制论文预读摘要最新杂志:航天医学与医学工程蚕业科学理论学 习与探索外国语南亚研究季刊冰川冻土机械科学与技术吉林农业大学学报寻根稀有金属与 硬质合金仪器仪表与分析监测现代防御技术错误制度即规定能够成为民事行为即合同瑕疵 , 的错误及其对该行为效力的影响的制度为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为该制度规定的错误特指 .1986 表意人在无意情形下产生的认识与事实或者表示与意思的不相一致年出台的《中华人 1999( 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与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别简称《民法通则》与 ), 《合同法》均通过将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规定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确立起这一制度只是存 ;2003 在于这两部法律中的这一制度存在若干缺陷然而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草案》简称《民法典草案》却以与这两部法律完全相同的立法模式与内容安排全面继承 ., 了这些缺陷要使存在于我国未来民法典中的错误制度趋于合理需要通过对存在于前述两部 法律中的错误制度中的缺陷予以揭示和对存在于有关国家和地区民法中的同一制度中的合 , 理成分进行借鉴并在这一揭示与借鉴的基础上对存在于这部草案中的错误制度进行重构这 “”“” 一重构应当在用语上以错误取代重大误解的前提下通过对该草案的有关规定进行修 .. 改与增补从而克服其缺陷的方式进行由此点出发笔者特写作本文 : 重构思路之一将认识错误、表示错误与传达错误明确地并列规定为能够成为民事行为撤销 原因的错误 : 能够成为表意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原因的错误主要包括三大基本类型其一为认识错误即 ,, 内容错误是指表意人对与民事行为有关的事实所产生的认识错误包括关于民事行为同一性 , 的错误即表意人错误地将彼种行为视为其所需要的此种行为关于当事人同一性或者身份的 错误即表意人错误地将彼人视为其欲与之实施行为的此人或者错误地认为他方当事人具有 , 为其所重视的某种身份以及关于标的物同一性或者性质的错误即表意人错误地将彼物视为 其所要追求的此物或者对标的物的自然属性、产地、年代、品质、品种、形状、规格、数量 ;, 与真假等因素在认识上产生了错误其二为表示错误是指由表意人的意思表示本身所存在的 ;, 因对其真实意思表述得不准确或者有偏差所体现的错误其三为传达错误是指由传达人因对 . 表意人的意思表示传达不实所形成的错误但就这三类错误是否均能够成为民事行为瑕疵的 : 错误而言在各国、各地区的民法中却主要存在着两种态度第一种态度是仅将认识错误规定 .:11101 为能够成为民事行为瑕疵的错误《法国民法典》便是持这一态度的典型其第条第款 :“,,.”2:“ 规定错误仅在涉及合同标的物的本质时始构成无效的原因第款规定如错误仅涉及 ,; 当事人一方愿与之缔结合同的他方当事人个人时不成为无效的原因但他方当事人个人被认 ,.”,1 为是合同的主要原因时不在此限依法国法学界有关学者的解释为此条第款规定的错误 ;2: 即为关于标的物性质的错误为第款的规定的错误则包括两种其一是关于当事人同一性 ,. 的错误其二是关于当事人身份的错误①依此解释由此条规定的错误为认识错误当属确定无 ,. 疑而存在于《法国民法典》中的规定能够成为民事行为瑕疵的错误之类型的条文仅此一条 1995 在大陆法系中持这一态度的还有年《俄罗斯联邦民法典》、《智利民法典》、《埃塞 俄比亚民法典》、《阿尔及利亚民法典》以及《日本民法典》、《泰国民法典》、《越南民法 ,. 典》与《蒙古民法典》②英美合同法实际上也持这一态度③第二种态度是将认识错误、表 . 示错误与传达错误均规定为能够成为民事行为瑕疵的错误《德国民法典》便是持这一态度 :1191:“, 的典型其第条第款规定表意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有错误时或者对表意人的意思表 , 示可以推定属于其只要知道实情并合理判断情势便根本不会作出时表意人可以撤销其意思 .”2:“,, 表示第款规定关于人的资格或者物的性质的错误凡交易中视为重要者视为关于意思 .”120:“, 表示内容的错误其第条规定意思表示因传达人或者传达机关传达不实时可以根据 119.”, 第条对因错误作出的意思表示所规定的同样条件撤销对于为该法规定的错误德国法 :,1191 学界有学者以这两条为依据将它划分为三大类其一是内容错误由第条第款前段和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