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提交资料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需提交资料一、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使用后30个工作日,使用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办理使用登记:各单位请携带下列资料,先到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审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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