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静居住小区、绿色学校等绿色创建奖励方案(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安静居住小区、绿色学校等绿色创建奖励方案(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是我区环保“五大行动”中宁静行动的一项重 要任务,对于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和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有着积极 推动作用,对于提高
安静居住小区、绿色学校等绿色创建奖励方案(考核 指标及评分标准) 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是我区环保“五大行动”中宁静行动的一项重 要 任务,对于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和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有着积极 推动 作用,对于提高广大居民环保意识有着重要的影响。绿色学校、 绿色园 丁、绿色使者的创建或评选,是学校环境教育系列活动的重要 一环,意 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生态文明宣传 教育,增强 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 的良好风气, 深化中小学环境教育工作,教育引导青少年自觉爱护生 态环境。为鼓励 先进,更好地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绿色创 建积极性,特制定 本方案。 一、奖励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 应当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 会组织、 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 传,营造保 护环境的良好风气。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 知识纳入学校 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第十一条:对保 护和改善环境有 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二)市环境保护局中共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学 校 2014)28 环境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渝环发〔号) 2013-2017(2013) (三)《市区宁静行动实施方案(年)》(府发 55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