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务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行政事务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1) 单位行政正职领导是本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中一名行政副职领导为本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2) 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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