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章程
v1.0可编写可更正坛潮文化传媒有限企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和其余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中国福建省坛潮文化传媒有限责任企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企业名称为:坛潮文化传媒有限企业
可编写可更正 v1.0 坛潮文化传媒有限企业章程 总则 第一章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和其余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中国 福建省坛潮文化传媒有限责任企业制定本章程。 企业名称为:坛潮文化传媒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二条 企业地址: 第三条 第四条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企业,拥有企业法人资格,股东以其出资 额为限对企业担当责任,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担当责任。 经营范围 第二章 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为: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商标、 表记、包装;提供网络建设、动画设计、摄影摄像服务;装演及其余印刷品等设计 制作、影视制作、中介服务等市场检查及信息咨询。 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与出资额 第三章 ________ 第六条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第七条 甲方: 乙方: 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 第八条 _______________ 其中:甲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乙方出资万元 ___ 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章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第九条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