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质量担保协议(给供应商)
医疗器械质量担保协议甲方: 乙方: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为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保证流通过程中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确保人体
医疗器械质量担保协议 : 甲方 : 乙方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为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保证流通过程中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确保人体用械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明确双 方质量责任,经协商一致,签定质量担保协议。 一、 甲方责任: 1 、甲方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书(《医疗器械生产(经营) 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甲方应提供业务人员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复 印件,并严格按委托书限定的时间和范围开展活动。 2 、甲方提供的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法定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3 、甲方在乙方订货时应提供准确的到货时间等信息,并按照约定的时间送到。如因各种原因导致到货 2 时间和数量变化应提前个工作日告知乙方,便于乙方重新安排接货事宜。 4 、甲方送货应随货提供销售出库凭证,内容应包括供货企业名称、收货单位、产品名称、产品型号、 生产厂家、批号、数量等信息,各项信息应标注完整、清晰、与实货相符并加盖供货单位印章。 5 、乙方欲购医疗器械首营品种,甲方应事先提供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和《医疗器械注册 登记表》、质量标准、检验报告书、说明书等有关资料及样品,以供乙方审核,乙方审核合格后,才能从 甲方购进医疗器械。 6 、甲方提供的医疗器械产品在有效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属乙方储存不当造成的除外。 7 、甲方提供医疗器械产品包装必须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及国家药品监督 管理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货物运输要求。保证产品到货包装合格,如到货有变形、破损、污染、短 少等异常情况,乙方有权拒收,损失由甲方承担。 81118 、甲方供应的产品有效期在年以上的,距效期不得少于年,有效期在年以下的,距效期不得少于 个月,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收货。 9 、甲方供应的医疗器械产品必须附产品合格证。 10310 、甲方接到乙方质量查询或质量投诉后,应在天内给予答复;需要以书面形式反馈的应在日内给 予答复(以函到日期为准),超过期限,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作为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书 (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原印章)。 2 、乙方收到甲方发运的医疗器械产品,若在验收中发现破损、包装污染、外观质量问题等情况,应 315 在收到产品(以货到日期为准)后一定日期内(本市日,市外为日)通知甲方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