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工作例会制度
辅导员工作例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管理工作,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使辅导员工作进一步制度化、标准化,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每周一下午(夏季17:00/冬季16:30)举行
辅导员工作例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管理工作,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使辅导员 工作进一步制度化、标准化,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 条例。 第一条 每周一下午(夏季17:00/冬季16:30)举行一次例会,参 加会议者包括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如有重大工 作安排,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参加。如遇特 殊情况,可根据需要随时组织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条 会议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主持,参加会议人员实行签到 制。参会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到会 的,须至少提前半小时向主管学生工作领导请假并说明原因,并于 会后及时了解和掌握会议要求和内容。 第三条 例会主要内容为: 1.传达和贯彻落学生处、团委、就业指导中心等学校相关部门工作 文件,安排、布置学院阶段性工作任务。 2.汇报、讨论阶段性工作,听取辅导员对近期工作情况的汇报和总 结,讨论学生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相应对策和措施。 3.处理学院学生管理工作中临时性工作。 第四条 会议参加者在会上要根据自己所负责的工作进行汇报和反 应,例会上形成的决议,都应认真贯彻执行 第五条 开会期间保持安静,通讯工具关闭或调为振动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xx.3.8 辅导员工作例会制度 [篇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