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对房地产价格干预的必要性
论政府对房地产价格干预的必要性 宏观调控是政府实施的政策措施以调节市场经济的运行。在完全竞争市场中,商品的供需要求在市场上表现得直接而充分,它们又不断的相互作用,决定了市场价格的变化,而这种变化
论政府对房地产价格干预的必要性 宏观调控是政府实施的政策措施以调节市场经 济的运行。在完全竞争市场中,商品的供需要求在市 场上表现得直接而充分,它们又不断的相互作用,决 定了市场价格的变化,而这种变化起到了调节供需的 功能。但在现实生活中,纯粹的完全竞争市场几乎是 不存在的,不完全竞争和垄断竞争的情形更为多见。 所以虽然一部分普通商品可以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 手来进行调节,既迅速又准确。但是少数特殊商品必 须要由政府来这只有形的手来进行调节。政府干预的 市场的根本原因是市场本身的不完善,市场失灵理论 , 指出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时是有缺陷的,市场调节无 法独自解决社会产品总供给与总需求失衡的问题,必 须依靠政府运用经济政策来解决。其缺陷主要表现在: 调节的滞后性,调节的短期性,调节的盲目性,调节 的贫富两极分化性,调节在某些公共产品领域的失效 性,调节的企业外部不经济性,以及信息不对称导致 的资源配置无效率性和市场机制的非理性逐利性。这 很有可能歪曲市场价格的外部效应。市场的效率体现 在经济主体之间的交易没有直接的外部效应情形之 , 下,而一旦出现外部效应的时候政府的制度安排是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