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法律关系探讨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法律关系探讨摘要:银行、保险公司、汽车销售商都是汽车消费贷款保险需要服务的对象。只有拥有一个完善的汽车消费贷款保险制度,才能平衡各方的利益。但目前我国汽车消费贷款保险制度中存在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法律关系探讨 摘要:银行、保险公司、汽车销售商都是汽车消费贷款保险需要服务的对象。只 有拥有一个完善的汽车消费贷款保险制度,才能平衡各方的利益。但目前我国汽 车消费贷款保险制度中存在许多的内容缺陷、利益失衡,导致不能将汽车消费贷 款保险制度的优势发挥出来,因此建立健全的汽车消费贷款保险的法律和社会制 度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的角度来论述汽车消费贷 款保险合同法律关系的重新构建。 关键词:汽车保险;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 保证保险作为一种财产保险在2009年新修订的《保险法》中被列出,然仅 仅只是定义并没有相对应的法律和司法定论。这样就知道导致了保险公司在处理 相关事件没有统一的法律标准,各部分只能自行摸索着解决的方案。在此情形下, 保监会应对车贷险业务的开展应给予适当的引导和规范,不能放任自流,笔者根 据自己多年从事车险行业的经验得出分析总结出以下几条建议。 一、对于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内容的监管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95条的规定和2011年《保监会关于规范保险机构对 外担保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中要求保险公司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从事保险活动, 不允许从事包括担保等法律外的保险活动,所以对汽车贷款保险合同保监会应采 取严格审查的态度,且严禁保险公司将车险办成担保。现实中,保险公司为了拓 宽车带保险业务,一般会与银行联合修改部分车险合同,其中有些内容是违反车 保的本质或车保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由于车贷险可能带动其他保险的销售,所以 部分保险公司对银行和汽车经销商分别提供加大责任和提高优惠力度等形式累 计销售值,这样无异于将保险公司置于担保人的位置上。以上的这些现象使银行 置信贷管理法规于不顾,继而出现了贷款逾期、贷款门槛无限下低,有些甚至为 了满足经销商的不合理要求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带来非常巨大的金融风险。这 是造成汽车消费贷款担保风险大且付赔率高的主要原因。所以,作为监管部门保 监会在加大严格要求保险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做事的力度的同时给予违反规 定操作的保险公司和个人严厉惩罚。进而督促保险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分制定的 车贷条款进行做事,严禁通过各种形式的协议更改其内容。 1

腾讯文库精编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法律关系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