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安全管理制度》之烟花爆竹企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烟花爆竹企业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一、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防火部门登记审批,划定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烟花爆竹企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一、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 出申请,厂安全、防火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 “” 律为禁火区。 二、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 、动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1 、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 230 米。 、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3 、生产正常进行或在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 4 、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他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 5 器材。 、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