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学校贯彻、落实 教育局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实施细则
小渡船中心学校贯彻、落实教育局《“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实施细则 为了确保“规范管理年”活动在我办各中小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能够扎实、有效推进,达到全面提升我办学校管理规范化水平,促进
小渡船中心学校贯彻、落实 教育局《“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实施细则 为了确保“规范管理年”活动在我办各中小学能够得到有效“执 行”,能够扎实、有效推进,达到全面提升我办学校管理规范化水平, 促进我办基础教育协调发展的目标,根据恩市政教督文[2024] 3号 文件《关于印发“恩施市教育系统‘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 通知》精神,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首先,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培养合格人 才的必然要求。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根本目的就是面向 全体学生、提高学生全面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从而全面落实教 育方针,培养合格的人才。 其次,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是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的必然选 择。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从本质上讲就是保证中小学有良 好的教育教学方式和秩序,反之,如果教学行为、招生行为、教师行 为、收费行为不规范,必然导致基础教育发展环境恶劣和混乱,就谈 不上有健康发展。 第三,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是推进依法治教、建设和谐恩施、美 丽中国的迫切需要。学校管理无序,办学行为不规范,重要的原因是 缺乏法制观念,受到利益的驱使和诱导,违反学生身心规律和教育教 学规律,其结果必然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加强学校管理,规 范办学行为,刻不容缓。 各中小学要从树立科学发展观、维护教育形象的高度,重视“规范 管理年”活动的开展。 二、成立专班,加强领导 为了确保我办“规范管理年”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特成立小渡 船办事处中小学 “规范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本洲 成员:中心学校全体干部和各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幼儿园园 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学校,朱德翠同志兼任办 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