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六项制度》
《安全六项制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六项制度一、重大事故隐患界定制度1、基本定义A、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基本标准是隐患能够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的;
精品文章 《安全六项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六项制度 一、重大事故隐患界定制度 1 、基本定义 A、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 1 整改排除的隐患,基本标准是隐患能够在个月内完成整改的; B、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 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 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基本标准是隐患整 11 改期限在个月以上或到期个月内未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 分为 一、 二、 三、四级) 2 、界定内容 310 A、四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以下死亡,或者人 1000 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不能立即排除,有一定整改难度的隐患。 .310 B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以上人以下死亡,或 105010005000 者人以上人以下重伤,或者万元以下万元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 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