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运输合同最新版本
航空运输合同最新版本甲方:_________(托运人) 乙方:_________(代理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航空运输合同最新版本 甲方:_________(托运人) 乙方: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 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国内或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部分或全部国内或国际航线的航空货物运 输业务。 第二条 甲方托运货物应当真实合法,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拒绝受托代理危险品或 出运国、中转国、运抵国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运输的商品的运输业务。 第三条 甲方应当正确无误地、真实地制作航空货运单(附件),其内容包括收货人名称、 发货人名称、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出运地、始发港、运抵港、最终目的地、出运 日期、货物品名、要求航班、出运价格、运费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并送交或 传真给乙方。 第四条 甲方交给乙方的运输标志(唛头)必须有以下内容:收货人名称、参考号码(如: 合同号、号等)、目的地名称、件数。 第五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航空货运单的委托要求,及时办理订舱、收货、发货、制单、 报关、报检、装板、交接、仓储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全部业务或其中的部分业务。 第六条 航空运输过程中,允许航空托运单上甲方记载的货物件数、重量、体积与实际 托运的货物存在略微差异。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以乙方接收货物时乙方的检验 为准。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检验结果存在异议,可书面向乙方申请双方联合检验。如果联 合检验的结果与乙方的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甲 方承担。如果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与甲方在航空托运单上记载的有较大差异, 乙方有权选择拒绝承接该票货物的运输代理,由此导致的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13第 页共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