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第一章财务收入管理制度1、村级一切收入必须全额及时缴入镇三资管理中心为 各村开设的账户,统一管理。具体包括:上级补助收入、扶 贫资金收入、各项捐赠收入、一事一议资金、村级集体资产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村级一切收入必须全额及时缴入镇三资管理中心为各村 1 开设的账户,统一管理。具体包括:上级补助收入、扶贫资金收 入、各项捐赠收入、一事一议资金、村级集体资产出租或承包收 入以及村级其他零星收入。 、收入行为一经发生,必须在日内缴入账户,坚持先收 25 后支,严禁以收抵支。所有收入在规定时间内未入帐的,由经手人 承担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收入票据必须使用统一要求的票据。其中“一事一议”要 3 附有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复印件,任何村和个人不得自制、自购其 他收款收据。 、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禁村级负债发生,确因特殊 4 情况需要负债的,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报镇政府批准。 第二章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村级经济活动中,村民委员会负责按年度支出计划,提前 1 作出用款预算,经村两委审核,报镇三资管理中心审批后支出。 、村财务支出实行联签制,必须使用“农村集体经济 2 、合同文本要使用统一印制的制式合同。 2 、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上报镇三资管理中心备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