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环境监测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环境监测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3〕10号省环保厅: 你厅《关于申请调整我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函》(鲁环函〔2012〕384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环境监测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