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激励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 体、美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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