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工作办法
乡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工作办法 一、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乡人民政府可以提出属于乡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5人以上的代表联名,可向乡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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