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教育保险条款
子女教育保险条款 第二条 投保范围 凡二十至五十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0-17周岁、身体健康的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少儿(以下简称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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