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意见(十)

关于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意见 关于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为巩固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河南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

感谢您的下载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关于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意见 关于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 府、县政府有关部门:为巩固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扎实推进社会 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河南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 步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工作的通知》(豫农改„2021‟3号 精神,报经县政府同意,从2021年起,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 全县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分级实施,以县为主。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的主体 是县级政府。乡村垫交税费债务的化解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化解领 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二先清理后化解。在全面摸清债务底数的基础上,锁定债务, 明确责任,结合实际情况,区分轻重缓急,确定化债的优先顺序,分 步化解。 二、清理化解的范围 按照豫农改„2021‟3号文件规定,我省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 债务的范围是: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全省免除农业税之前,乡、 村干部等个人以及乡镇政府、村级组织等为完成上级下达的财政收入 任务,应对年度干部考核而替村民垫交农业税等形成的“上清下不清” 债务,包括垫交农业税、 农业特产税(不含烟叶税及其附加形成的债务。结合我县实际, 1 11 第页共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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