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储存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储存安全管理规定一 目的为加强气瓶的安全管理 , 防止各种气瓶在使用、储存、搬运等环节发生意外事故 , 特制定本规定。二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氧气、乙炔、氮气等气瓶的安全管理。三 内容气瓶存放场所必须
气瓶储存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 为加强气瓶的安全管理防止各种气瓶在使用、储存、搬运等环 , 节发生意外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氧气、乙炔、氮气等气瓶的安全管理。 三内容 1. 气瓶存放场所必须符合防火建筑Ⅱ级要求,仓库与周边建筑物 要有安全距离 2. 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措施,避免阳光曝晒,库内温度不得超 30() 过℃;防止雨雪淋、水浸 3. 仓库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远离明火,与明火的距离不得 15m 小于 4. 相邻库室的隔绝墙应是无门窗洞的防火墙,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5. 仓库内外要设置“严禁烟火”标志 6. 仓库内必须配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7. 保证每个气瓶减震圈、瓶帽齐全,安全附件齐全; 8. 气瓶用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防止倾倒或滚动 9. 空瓶和满瓶必须要清晰的标明,空瓶、满瓶要分开存放,以免 混淆; 10. 气瓶(包括空瓶)存储时应将瓶阀关闭,卸下减压器,戴上 并旋紧气瓶帽; 11. 乙炔瓶严禁卧放,严禁与氯气、氧气及易燃物品存放 12. 乙炔瓶严禁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