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救护设备管理办法自救器使用管理办法
自救器使用管理办法为强化矿井“一通三防”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十条“每一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对自救器使用及管理作如下规定:1、新工人下井前,必须安排不少于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