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失业保险“五位一体”制度
宁波市失业保险“五位一体”制度 宁波市失业保险“五位一体”制度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开展战略,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失业保险制度,自xx年1月1日起,宁波
宁波市失业保险“五位一体”制度 宁波市失业保险“五位一体”制度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开展战略,助推企业转型升 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失业保险制度,自 xx年1月1日起,宁波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调整为2%。用人 单位按照本单位缴费基数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照缴 费基数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暂不缴纳 失业保险费。职工失业后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保持不变。 据悉,宁波市失业保险制度始建于1986年10月,至今已有20 多年的历史,尤其自xx年底实施新一轮更加积极的促进就业鼓励创 业政策以来,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绩效更是明显提升。xx年,全市失 业保险参保人数达243万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达13余亿元,受益 人群近44万人。 一、注重生活保障,确保失业人员根本生活。随着宁波经济社 会开展,在综合考虑最低工资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 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 xx年8月1日起,宁波市失业 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238元,同时相应提高了终止或解除合 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与xx年失业保险金发 放标准相比,新标准增幅达12.24%,在提高补助标准、充分发挥 “减震器”和“平安网”作用的同时,宁波市正在着力推进城乡一 体的失业保险制度,将择机对城镇职工、农民合同制职工和外来务 工人员等各类职工实行统一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享受 待遇政策,保障农民合同制职工与城镇职工享受平等权益,消除影 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努力实现城乡公共就业效劳均等化。 二、注重失业预防,帮扶企业稳定就业。近年来宁波中小微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