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森林保险活动方案
县森林保险活动方案 森林保险是新时期党和国家实施的一项重要惠民强农政策,也是我县建设经济繁荣、城乡秀美、生态宜居、社会和谐幸福的重要举措。做好森林保险工作,有利于分散林业风险,发展林业产业;有利
县森林保险活动方案 森林保险是新时期党和国家实施的一项重要惠民 强农政策,也是我县建设经济繁荣、城乡秀美、生态 宜居、社会和谐幸福的重要举措。做好森林保险工作, 有利于分散林业风险,发展林业产业;有利于巩固集 体林权改革成果,全面推进配套改革;有利于保障林 农权益,保进金融机构对林业信贷支持;有利于保护 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森林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限内,因火灾、暴雨、暴 风、洪水、泥石流、冰冻、冰雹、霜冻、台风、暴雪、 森林病虫害等自然灾害造成被保险林木流失、掩埋、 主干折断、倒伏或死亡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保险公司 负责赔偿。商品林每亩保险金额按参保林木的再植成 本确定,视树种树龄情况,由参保人与保险公司按每 亩400元-800元的保额确定,保险费率为4‰,国家 规定,按照投保则补、不保不补的原则,各级财政对 投保林农及林业企业给予保费补贴。具体为:商品林 补贴比例60%,其中中央财政30%、省财政25%、县财 政5%,其余由投保人负担。 14 第页共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