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及行为规范要求
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及行为规范要求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行为十不准》的规定,为加强我校党员、干部队伍和
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及行为规范要求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制定 的《中小学教师行为十不准》的规定,为加强我校党 员、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以下行为规范 要求: 一、 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端正社会主义办 学方向,干部要依法治校,教师要依法执教,不得有 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 敬业爱生,不得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 体罚学生,不得训斥学生。 三、 教职员工不准向家长和学生索要或变相索 要财物。 四、 未经学校校会会研究决定,任何教师不得 擅自收费、办班。不准搞有偿家教,未经有关部门允 许,不准强迫学生购买书籍资料或其它物品,随意 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五、 不准随意调课、停课、缺课和对工作敷衍 1 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