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探伤协作协议书
委托探伤协作协议书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由于甲方在锅炉设备安装、修理、压力管道安装、压力容器制造等过程中,本单位无损探伤人员、设备不能满足生产和取证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的无损
委托探伤协作协议书 委托探伤协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由于甲方在锅炉设备安装、修理、压力管道安装、压力容器制造等过程中,本单位无损探 伤人员、设备不能满足生产和取证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的无损探伤业务,由乙方承 担。为确保锅炉设备安装、修理、压力管道安装、压力容器制造的质量,特签订如下协作协议。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有无损探伤业务时,需至少提前3天与乙方联系,并明确探伤方法、任务量、时间, 以便乙方对设备、人员进行统一调度. 2、甲方应将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的探伤比例、探伤部位、执行标准、合格级别提供 给探伤人员,以便现场实施无损探伤检测,和出具探伤报告. 3、甲方需提供现场探伤必要的工作条件、环境及交通工具。 4、甲方对锅炉进行无损探伤的部位,按有关规定进行清理、打磨等必要的准备,探伤部位 外观质量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检测。 5、甲方取得无损探伤报告之前,需向乙方交付探伤费用。 6、乙方探伤报告出具不及时、探伤工作不负责任的甲方有权向市级或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机构反应,对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予以追究。 7、本协议签订后,甲方需向乙方缴质量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待今后工程款中逐步扣 除。如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无检测工作,则该质量保证金将作为技术服务费对待。在本协议履 行中如发现有违反协议条款,将终止此协议并上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接到探伤任务时,需合理安排探伤人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探伤工作. 2、探伤人员按甲方委托探伤方法、探伤部位、探伤比例及执行标准实施无损检测,现场探 伤完工后3日内出具探伤报告. 3、探伤人员对探伤部位的准备工作达不到相应国家规定、标准、规定的,有权拒绝进行无 损探伤。 4、乙方探伤工作完成后、根据实际工作量向甲方收取无损检测费用,对甲方不交纳探伤费 用的,乙方可拒绝出具无损探伤报告。 三、 双方责任: 1、锅炉设备安装、修理、压力管道安装、压力容器制造实施无损探伤过程中,双方均有监 督权,对一方在探伤过程中故意弄虚作假的行为,另一方了直接向市级或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机构反映。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