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法医学腹部损伤课件
-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三十七条 其他对于人体健康的重大损伤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第六十七条 胃肠胆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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