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洪涝泥石流灾害卫生应急预案
云南省洪涝泥石流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一、 编制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我省是洪涝泥石流灾害高发地区。为及时、规范、高效开 展抗洪救灾卫生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灾人员伤亡,保 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
云南省洪涝泥石流灾害卫生应急预案 (试行) 一、编制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 我省是洪涝泥石流灾害高发地区。为及时、规范、高效开 展抗洪 救灾卫生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灾人员伤亡,保 障人民群众身 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全国 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 案(试行)》和《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 管理工作规范》等文件,结 合云南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 适用于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 疗卫生机构开展洪涝泥石 流灾害卫生应急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领导 一旦发生洪涝泥石流灾害,灾区卫生行政部门应迅速成立 抗洪救 灾卫生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 有关医疗卫生 单位负责人组成,在同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 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二)抗洪救灾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及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1. 卫生行政部门职责:决定是否启动本级抗洪救灾卫生 应急预 案;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辖区内抗洪救灾防病工作, 制订抗洪救灾 卫生应急技术方案;组建救灾防病队伍,加强灾 情评估,提出医疗救 援需求、方案,全力组织救治因灾受伤人 员;加强疫情监测,及时报 送与公布疫情信息;开展灾区食品 卫生?(职责已经移交省食药局)、 饮用水卫生和消毒产品等 的监督管理;购置、储备和发放抗洪救灾防 病药械及物资;按 照有关规定按时上报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