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差错事故防范处理制度
产科差错事故防范处理制度1、 科室建立医疗缺陷、事故登记、讨论报告制度。由科 主任、护士长或指派专人负责,对发生缺陷、事故的经过和 原因及后果,及时、准确的登记,并及时组织讨论总结。2、 凡发生医疗缺
产科差错事故防范处理制度 、科室建立医疗缺陷、事故登记、讨论报告制度。由科主 1 任、护士长或指派专人负责,对发生缺陷、事故的经过和原因及 后果,及时、准确的登记,并及时组织讨论总结。 、凡发生医疗缺陷、事故或可能是医疗缺陷、事故的事件, 2 当事人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务处或 护理部报告。发生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处、 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当事人及所在科室应主 动填写缺陷或医疗事故登记本。 、缺陷、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当即)汇报,或有意隐 3 瞒,事后发现,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为查明事故和医疗纠纷原因,必要时由医务处、护理部 4 向死者家属及时提出尸检要求,要有书面要求及家属的书面答复 意见。如拒绝和拖延尸检而影响对死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拖延一 方负责。 、情况检查清楚后,由院、科派人向家属做说明。任何人 5 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做解释。必要时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 施。 、科室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取措施,有效防 6 止和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