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验收实施细则
西安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验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机构与人员 第一条 企业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国家及本省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产品的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