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侵权责任法安全义务保障立法利弊

试析侵权责任法安全义务保障立法利弊  论文摘要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6条强调了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和责任,同时也提出了第三人侵权情况下,公共场所管理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补充责任”。本文一方面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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