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测评细则
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测评细则(试行)专业定位与规划1-1【认证标准】1.1专业定位准确,专业教育理念清晰,专业建设规划科学合理,符合国家、地区教育改革发展和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发
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测评细则(试行) 专业定位与规划1-1 【认证标准】 1.1专业定位准确,专业教育理念清晰,专业建设规划科学合理,符合国家、地 区教育改革发展和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和培养条 件相适应。 【测评细则】 1.1.1专业定位、专业教育理念有明确而规范的表述,符合国家、地区教育改革 发展和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和培养条件相适应。 1.1.2 专业建设规划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和培养条件相适应,指导思想 正确,现状分析客观,建设目标全面,建设思路清晰,保障措施有力,实施计划切实 可行。 1.1.3 专业定位、专业教育理念、专业建设规划在师生中、地方上有较强的认同 感、影响力。 1.1.4 有序有效实施专业建设规划,并能与时俱进调整规划内容与实施计划,阶 段性成果达到或超过规划预期。 专业定位与规划1-2 【认证标准】 1.2培养方案遵循小学教师培养规律,符合《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要 求,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学方式、评价制度等有机衔接、相互支持。 【测评细则】 1.2.1遵循小学教师培养规律,依据《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 制定《专业培养方案》并实施。 1.2.2《专业培养方案》文本规范,结构完整,内容充实,突出培养目标、培养规 格、课程体系、教学方式、评价制度等方面的顶层设计,并体现有机衔接、相互支持 的要求,具有一定的校本特色。 1.2.3在《专业培养方案》制订、修订过程中,充分吸收国内外先进理论和实践 经验,广泛调研社会需求,听取上级部门、用人单位、学校师生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