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器材运输安全措施
爆破器材运输安全措施 1、民用爆破物品的装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运输车辆内车厢内不得同时载人。 2、爆破器材运输车辆技术状况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结构可靠、性能良好,具有防火
爆破器材运输安全措施 1 、民用爆破物品的装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运输 车辆内车厢内不得同时载人。 2 、爆破器材运输车辆技术状况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 标准的要求(结构可靠、性能良好,具有防火、防盗、防热、防 雨、防潮、防静电等安全性能),并按照要求悬挂或者安装符合 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品警示标志。不应用翻斗车、自卸车、 拖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畜力车运输爆破器材。 3 、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应保持安全车速(矿区内不应超过 30km/h ),遇不良天气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防滑等); 50m 平坦的路面上行驶,前后两车应保持不小于的安全距离, 300m 上山或下山应不小于。 4 、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凭当地公安机关批准的爆炸物品运 输证在有效期内,按指定的路线行驶;途中停留应当有专人看守, 并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密集的地方,不得在许可以外的地点停 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