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乱罚款的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修改版]
第一篇:公安机关乱罚款的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公安机关乱罚款的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 ●常见表现形式 1、擅自超越职权,扩大范围,提高罚款标准; 2、擅自制定罚款指标,下达罚款任务; 3、非法设卡,坐地随意拦
第一篇:公安机关乱罚款的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 公安机关乱罚款的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 ● 常见表现形式 1 、擅自超越职权,扩大范围,提高罚款标准; 2 、擅自制定罚款指标,下达罚款任务; 3● 、非法设卡,坐地随意拦车检查罚款。定性依据 199367 年月日公安部颁布的《关于重申坚决禁止公安机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通知》 一、公安机关的一切罚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权限、范围和标准;必须 开具相应的法律文书或者有统一编号的省以上财政部门制定的票据,严禁擅自超越职权,扩大范围,提高 标准。 二、各种公安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 …… 项目和标准,严禁超标准,乱收费 三、不准以任何名义擅自制定罚款指标,下达罚款任务。已下达的指标,一律废除。 四、严禁在城乡公路和国道上非法设卡,坐地随意拦车检查罚款或强行推销交通器材和其他物品。 ● 处理、处罚依据 1199367 、年月日公安部颁布的《关于重申坚决禁止公安机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通知》 …… 二、凡未经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物价部门核准的一切收费项目和标准,一律予以取消, 并立即停止执行。 220000212 、年月国务院日颁布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 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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